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,根据学校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:
一、基本原则
1.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牢固树立“招生也是育人”的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。
2.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、综合评价、择优选拔、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,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,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,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。
3.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,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。
4.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,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。
5.以人为本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、系主任、学位委员会成员等12位专家组成,应急和纪检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。
招生咨询电话:029-81891034
监督电话:029-81891296,luyi@xidian.edu.cn
三、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3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4.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。
5.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,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、违纪行为记录。
四、报名流程
1. 预报名:我院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至9月30日17:00向推免生开放,预推免系统操作流程详见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预报名通知》/info/1014/6271.htm。
2. 正式报名: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通后,所有推免生在该系统上报名,报考学院与专业应与预报名信息一致。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,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发送待录取通知。(中国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)。
(1)经学院综合面试合格的推免生,务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通后完成报名,学院将直接发送复试通知,推免生务必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的4小时内完成接受复试通知,推免生接受复试通知后,学院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,推免生务必于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2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。
(2)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,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,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中取消待录取通知,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。
(3)二次报考
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,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,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、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。
(4)考生在中国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中同意待录取后,我校一律不再取消。
注: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,请务必在中国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网报之前,联系学院办公室029-81891034。
六、信息公开
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天,最终录取名单以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”为准。
七、注意事项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将被取消录取资格:
1.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;
2.以虚报、隐瞒或伪造、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;
3.患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;
4.未参加复试、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;
5.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、复试、录取;
6.出现学术不端、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。
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,有论文(文章)抄袭、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,一经查实,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,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,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《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》,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,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。
7.咨询交流相关政策请加QQ群747285304,验证消息备注为2024推免+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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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2日